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厂区景观绿化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单位,
针对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厂区景观绿化工程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市函{2017}802号文”第三条“各地不得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请根据文件去除此项。
答复: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等未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做要求,招标文件中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表述均不属于实质性要求,为避免歧义,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内容表述。
问题2:我公司制作投标报价文件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条第二项“暂列金额不计税、费”。但在工程量清单制作HNZB格式里发现暂列金有税费45000。请明确暂列金是否计税?
答复: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暂列金额不计税、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