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告知及违规行为的
提示函
各位供应商伙伴:
为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规范合作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管理规定,现就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要求、常见违规行为情形及相关警示告知提示如下:
一、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依法参与招标采购、合同履约、质量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各项活动,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二、供应商违规情形
(一)招标采购阶段
1.弄虚作假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2.串通投标。多家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协同行为,破坏公平竞争。
(二)合同订立阶段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三)合同履约与供货阶段
产品与投标文件不符。实际供货产品与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参数、品牌、型号等不一致。
上述情形案例表明,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直接影响合作关系,也将对企业市场信誉和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后果。
三、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将持续加强供应商全过程监督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视情形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合作、取消资格、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依法诚信经营倡议
依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市场竞争的基本前提。希望各供应商单位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合规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合作环境,实现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发展。
特此告知。
淮南矿业集团物资采供中心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