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采购(标包6:化学实验室设备)招标澄清公告(2)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采购(标包6:化学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N2024-12-2276/06)做如下澄清: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1,条款名称: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编列内容:(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税率1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金部分相应调整,不含税的金额不变,价税合计相应调整,具体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疑问: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小微企业是否能参与此次投标。关于税率要求,投标人是小规模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在1%-3%是否可以?
回复: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
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如涛、曹志强、蒋伟
电话:0551-65199544/13855169113、0551-65199547、0551-65199538/13940318286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